各位同學: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等關於印發〈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穗組通〔2019〕54號,以下簡稱《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現就2021年申報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Oversea Study Program of Guangzhou Elite Project,簡稱GEP)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與目的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工作依據《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目的是面向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選派一批優秀青年人才到國際知名高校的相關專業👋🏻,師從一流導師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博士聯合培養🚶🏻🕰,為廣州加快構築具有高度競爭力、輻射力🧑🏼⚕️、引領力的全球人才戰略高地🔩、充分發揮廣州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引擎作用提供人才儲備💁🏿♀️🧒🏻。
二、申報類別與範圍
(一)選派類別
1.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意昂4(含博士意昂4和碩博連讀意昂4, 碩士意昂4階段不予資助):留學期限為36-60個月𓀏,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製為準🈯️;
2. 聯合培養博士意昂4(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具體期限以聯合培養雙方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培養類別
1. 意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具有學成歸國後服務廣州的明確意向🦞,但尚未明確具體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
2. 定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已明確學成歸國後在廣州的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及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同等條件下本項目優先資助定向培養留學人員🕵🏼♀️。
(三)本項目留學學校🍒、專業範圍及申報人員範圍
1. 留學學校:原則上應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國際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學科領域,具體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好大學網)🪱、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最新年度排名為參考(詳見附件1)。申請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規院校名單中不予申報。
2. 留學專業🥾:根據廣州市重點支持產業領域,留學專業應為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與健康、商貿會展🫢、金融保險、現代物流、航運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汽車、精細化工🏋🏻♂️、重大裝備與機器人🤷🏻♀️、文化創意的相關專業🛀🏽。
3. 申報人員範圍。本項目接受以下人員申報:廣州地區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冊全日製優秀學生😷;與廣州市簽署“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合作協議的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冊全日製優秀學生🐁;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及港📨、澳、臺地區名列全球前200名的高校在冊的粵籍生源全日製優秀學生👼🏼;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
三🗞、資助方式與標準
(一)本項目的資助經費均由廣州市財政全額承擔,從“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中列支。
(二)本項目資助選派留學人員留學期間的生活費,並提供往返1次的國際旅費。國際旅費標準為歐美地區人民幣0.8萬元,亞洲及大洋洲地區人民幣0.6萬元。生活費資助標準為人民幣1.3萬元/月。
(三)本項目不接受已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人員的申請,不接受已獲得同類型赴外攻讀博士學位資助以及本項目已經資助的人員申請👩🏿⚕️𓀁。一經接受“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資助,申請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項目的資助⛓,否則,視為違約🧕🏻。
四、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申請人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自願在學成後回國為廣州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在學習、工作中表現突出𓀙,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
2. 申請人派出前應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在冊學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歲(1986年3月31日後出生),在職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歲(1981年3月31日後出生);申請時應提交留學國家外語水平合格證明(前往英語國家的申請人要求參加國際通行標準化英語考試,學術類雅思成績6.5分或以上,托福考試95分或以上,GRE成績300或以上👱🏻♂️,GMAT成績650或以上🏃➡️;前往非英語國家的,要求提供達到該國院校錄取要求的語言成績證明或外方院校/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具體條件
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申請人,還須相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意昂4:申請人應為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派出前應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申請時須提交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復印件及翻譯件(申報單位須蓋章)、國外導師簽字的研修計劃🤵🏻♀️、就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在讀證明🎀❔。申請人在近三年內有學術研究成果的優先選派𓀂。
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人原則上應為全日製非畢業年級的在讀優秀博士意昂4。所學專業為自然科學類的👬🌼,在SCI、EI、ISTP期刊(任選一種)上發表1篇以上(含1篇)論文,或者獲得1項以上(含1項)專利授權;人文社科類的🐧,在SSCI🥠、CSSCI♚👨🏻🦯➡️、AHCI(任選一種)上發表1篇以上(含1篇)論文,或者1篇(含1篇)以上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轉載,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申請時需提交國外院校正式邀請信復印件及翻譯件(申報單位須蓋章)🤡、國內外導師共同製定的研修計劃(國內外導師須簽字)、就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在讀證明。
五🙎🏿、申報限額
本項目不設申報限額,對符合條件的各類申報人員統一組織評審👨👨👧。高校、科研院所推薦的聯合培養博士生原則上不超過該單位總推薦數的60%。
六🥠、申請材料
1. 《2021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PDF格式及doc或docx格式
2. 《意昂4官网“地方公派意昂4項目”申請表》(附件3),簽字蓋章後掃描,只交PDF版(疫情期間不方便簽字蓋章時,以電郵截圖代替簽字和公章)
3. 《意昂4官网地方公派意昂4項目申請人信息匯總表》(附件4)只交excel電子表格。
4. 邀請信
5.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6.個人簡歷
7.學習計劃
8.在學證明
9.外語水平證明
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生的人員如無法在規定的畢業時間內完成留學計劃的🚋,所在院系須單獨出具同意推遲答辯、畢業的書面證明。
七🕴、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資格的人員,根據本通知關於院校資格和專業範圍要求與國外院校取得聯系。
(二)有意申請定向培養留學人員的人員🧗🏿♂️,請與定向培養單位協商,做好簽訂協議的準備。有意與廣州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申請定向培養留學人員的人員,可登錄廣州市國資委網站(http://gzw.gz.gov.cn/),了解有關企業的情況。成功簽約的定向培養人員本項目將給予適當傾斜🤚🏿。
(三)符合申請條件並有意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人員,請自行登錄廣東政務服網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54001)廣州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填寫相關材料,經由申報單位登錄系統初審並提交廣州留學人員和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復審🅰️。
(四)請於5月17日中午12點前,將“六♾、申請材料”中要求的材料電子版打包,重命名為“菁英計劃-院系-姓名”,發送至rhyang@0538cf.cn👰🏻♂️。
八、有關要求
項目申報期間★,申請人應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認真核對提交資料🏷。申報人提交的每一項信息🐕🤾🏻♂️、資料💂🏿♂️,提交前都必須認真核對、準確無誤,申請材料未經申報單位審核、填寫不清晰👨🦱👨⚕️、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如發現申報人或申報單位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申報人的責任,並取消申報單位當年的申報資格。
(二)嚴格履行申報承諾🏊🏻。項目申報應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申報前應認真查閱本通知各項要求🗯,一經提交申請,視為申請者承諾遵守《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和本申報通知有關規定和要求,並在留學過程中嚴格履行各項約定。
(三)嚴肅選派工作紀律。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把關,進入評審程序後🙇🏿♂️,申報資料一律不得進行更改和補充📦;入選資助名單後👁,申報專業📓、留學期限、導師不得變更📱;非不可抗因素🔟🙀,簽約後不能按申報項目實施留學的,將按違約處理。
網上系統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附件:
意昂4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辦公室
20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