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位同學💆🏼:
為加強國別區域研究,特別是“一帶一路”相關研究,加快培養和儲備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國別與區域研究人才,更好為服務國家外交戰略和“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2022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繼續加大通過“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選派國別與區域研究人才出國留學力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方式
本計劃有以下兩種申報方式:
1. 個人申報:申報主體為個人,由申請人個人聯系國外留學單位,獲得邀請信後按照要求提交申請。
2.“先立項,後選拔”的項目製申報:申報主體為單位👩🏻💼,由單位先行申報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後確定資助項目;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推薦人選,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評審錄取👨🏻🔧。
各單位可結合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培養需求🥐,依托與國外院校開展的人才培養合作渠道,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申請項目。同一項目可包含多個留學身份,留學人員可派往不同國別或單位👷。獲批項目執行期為三年。目前該選派方式已截止報名⭐️,有意申報的單位可於2022年年底繼續申報⟹。本通知僅適用個人申報方式🙋🏻。
二、選派對象
1. 重點資助國別區域和研究各相關專業,特別是研究“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專門人才。
2.按需選派有關高校和單位👨🏼🎓,特別是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國別和區域研究中心備案高校研究人員帶課題出國調研、研修或攻讀博士學位,加強國別區域研究。
3.選派擬作為國別和區域問題研究後備人才培養的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出國攻讀博士學位(包括碩博連讀),選派國別和區域問題研究相關專業的在讀碩士意昂4、博士意昂4出國進行聯合培養。
三↕️、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意昂436-48個月;
2.聯合培養博士生6-24個月;
3.聯合培養碩士生3-12個月。
註:項目製選派類別還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等。
四👈🏿、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留學期間的獎學金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對攻讀學位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對其他人員不提供學費資助。
五🏈、人選條件
1. 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𓀘,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5. 類別條件:
(1)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意昂4
i優秀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申請人應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或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具備一定的研究能力,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意昂4水平。
ii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聯合培養博士生🌚:全日製優秀在讀博士意昂4🪫。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時應提交國內外導師共同製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3)聯合培養碩士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全日製在讀碩士意昂4🙉。申請人應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申請時應提交中外雙方聯合製定的學習計劃👂🏻。
六、外語條件
七🏃♂️、申請材料🧯、申請時間及申請方式
1. 意昂4官网國家公派項目申請表(附件)
2. 申請人基本信息表(附件)
3. 外語水平證明
4. 邀請信
5. 學習計劃(英文,國內外導師簽字,模板見附件,模板僅供參考)
6. 國外導師簡歷
7. 成績單(自本科階段起至最近一學期)
8. 學位學歷證明
9. 身份證(雙面掃描在一頁上)
10. 學費清單(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申請學費資助人員需提供)
11. 兩封專家推薦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申請學費資助人員需提供)
12. 國內導師推薦信(聯合培養碩士/聯合培養博士意昂4申請人需提供)
13. 國內就讀院校與擬留學單位實質性合作協議復印件(聯合培養碩士意昂4需提供 )
14. 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聯合培養博士意昂4申請人需提交,模板見附件)
申請人於2022年3月10日24點前將以上材料打包提交至gongpai@0538cf.cn接受校內初選;郵件主題和附件均命名為“國別區域-院系-姓名”通過校內初選的人員於2022年3月20-27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並提交申請材料(材料要求以基金委通知為準)。學校將於4月6日前將正式推薦公函🧜🏽、初選人員名單統一寄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八、派出與管理
1.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被錄取次年的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簽訂並交驗《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護照、簽證👩🏼🦱、《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辦理預訂機票等手續(具體請查閱《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3.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推選單位及駐外使(領)館的管理。
5.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攻讀博士學位意昂4的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復核。復核辦法另行通知👩🏻✈️🐞。
聯合培養博士意昂4每學期末須提交經國外導師簽字認可的學習報告至國內學校、國內導師和有關駐外使(領)館。國內導師須及時將審核意見通過學校提交基金委進行抽查。
6. 留學人員應按協議約定完成所製定的研修/學習計劃🤳🏿,按期回國履行回國服務義務🏘。回國後須以適當形式向推選單位匯報留學成果👨🎓。留學人員應及時向國家留學基金委辦理報到手續👩🏻🦱。
7. 回國服務期內再次出國學習的🤦🏻♂️,按照《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意昂4項目選派辦法》、《出國留學人員須知》中相關要求執行🟣。
8. 留學人員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註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九🎒、聯系方式
校內:楊老師, 54342971,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平臺需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
附件3. 2022年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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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